近几年我国加速发展保险行业,现在已然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,但是在我国已然还存在这样一个现象,就是有人认为保险公司都是坑人的,没必要买保险。今天,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保险公司是不是真的坑人?
人们对保险的抵制并不是不合理的,因为保险行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,被保险人缺乏保险知识,制度不完善,保险行业仍然存在一些套路和欺骗行为。
1、保险产品的欺骗性
(1)缺乏保护
例如,在某个重疾保险产品中,虽然有轻微疾病保护,但轻微疾病的高发生率并不包括在内。如果人们不理解,他们会认为安全是全面的。
(2)不实用
以重疾保险为例。多次赔付保证看起来不错,但事实上,太多次是不必要的,合适就好。有些产品甚至包括7次重疾赔付,这样概率太低,而且这种华而不实的担保的性价比实在不高。
(3)捆绑销售
市场上的一些产品规定,重疾保险和人寿保险必须捆绑销售,两者的保险范围是共享的,或者事故保险和医疗服务捆绑销售,造成一种稀缺感。
(4)大而不全面
10种以上的重病保险,创造高端的感觉,但只有其中一种保险,如严重疾病,死亡,残疾,老年人的长期护理,只赔付一项。这种保障并不全面。
(5)返还式保险
有些人认为收益型保险更具成本效益。事实上,每一项担保都有成本,是一种消费。回报型保险通常更贵,回报越早,保费越高。购买保险最重要的是保险金额,而退货产品的保费不仅昂贵,而且在一定的保费预算下限制了保险金额的提升。
2、保险公司也存在欺骗性
(1)道德诱拐
常用的销售惯例是:剩下一笔买口红的钱可以给孩子一笔教育基金。对妈妈来说,口红比孩子更重要吗?作为一种金融工具,保险只是我们对抗风险和事故的一种选择。保险很重要,但不是必须的,因为你可以用其他方式转移风险。如果你明白这一点,你可以选择或购买保险,用理性和道德的绑架惯例拒绝出售。
(2)客户答谢会、理财会
当保险公司有新产品的时候,他们将会举办各种客户答谢会、理财会,打着答谢的名义,进行现场产品介绍,在现场刻意营造的销售氛围下,有些人容易冲动消费,所以最好不要参加各种各样的“会议”。
事实上,保险本身并不是骗人的,保险合同也不会骗人。只要我们加强自己对保险知识的学习,谨慎合理地消费,认真对待保险合同,保险仍然可以为普通人抵御风险发挥巨大作用。因此,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是非常重要的。今年的全国保险宣传日已经到了,小编希望所有的朋友都能努力学习,提高自己的保险知识。